【措施】省钱还清历史账
记者了解到,2009年年底,呼和浩特市照明管理处通过排查找到原因后,马上向上级部门说明情况,并打了关于增加路灯电费财政拨款的报告。经过审批,路灯电费新增费用于2010年年底到位。新增费用的注入,意味着2011年起首府路灯电费问题将得到解决,但是2011年以前的历史欠账问题将如何解决?7月18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针对这一问题,呼和浩特市照明管理处已经与呼和浩特供电局签订了还款协议,协议大致内容为:计划在2011年年底之前陆续还清所有历史欠账,如有特殊情况,还款期限最晚不超过2012年上半年。呼和浩特市路灯管理处副处长李强表示:“为了能够还清历史欠账,我们已经制订了相关计划。首先,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路灯管理水平,完善路灯维护、维修等相关技术,尽可能节约用电量,以此来节省费用支出;其次,我们还可能根据自身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一部分资金,尽最大努力解决历史欠账问题。目前,各项工作已经在积极进行中。”
【进展】告别摸黑出行的日子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截至记者发稿时,呼和浩特市照明管理处已经向呼和浩特供电部门支付了30多万元。路灯管理部门已经开始还钱,那么供电部门是否还在对欠费线路进行停电呢?7月19日晚,记者来到昭乌达路南口附近,看到该路段的路灯已经按时点亮,市民可以放心出行。当日22时许,记者来到鄂尔多斯东街二十九中附近,看到这一路段的路灯也均点亮。而在东达广场附近、新建东街、金岁大酒店、乌兰察布路老干部局附近和鄂尔多斯大街东口等之前存在历史欠账的路段,路灯也已全部点亮。高娃向记者介绍,2011年起,呼和浩特市照明管理处每两个月就会支付路灯电费。考虑到以上情况,加上双方已经达成了还款协议,供电部门决定先不停电,尽可能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建议】对接好 沟通好
路灯欠费看似是两个单位之间的事情,实际上却与每一位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一个不小的民生问题。解决好这一问题,不仅要考虑到企业的利益,还要惠及民生。对此,内蒙古自治区社科院研究员陈红艳说:“城市发展离不开电力的健康稳定运行,作为政府,应该协助解决企业做好电费收缴工作,支持供电企业依法收取电费,必要时直接出面协调企业间的拖欠电费问题。对于恶意拖欠电费的用户,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在财政费用上科学、合理安排好各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的电费支出,在交纳电费上起到示范表率作用。”此外,陈红艳还表示,相关单位在加强工作对接的同时,政府应该通过广播、电视节目、报纸、宣传栏、广告牌等途径广泛宣传“电是商品、用电交费”,“按时交纳电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美德”等,提高市民用电缴费意识。作为供电部门,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同时加强与用户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妥善地解决双方存在的问题。
【记者手记】
随着本篇通讯的刊发,我们结束了该系列报道近1个月的采访。这些日子,记者走访了首府的大街小巷以及建委、规划局、供电局、市政工程管理局、园林管理局等部门,了解了首府供电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不难看出,近年来,大力发展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呼和浩特市取得了不小的进步,高楼林立、霓虹闪烁、绿地随处可见、商业欣欣向荣……这些都无不展现着中国乳都的风采。然而,飞速发展中的城市存在问题是必然的,希望我们关注的问题,能够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研究适合的解决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落实进展情况,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丽,发展也更加稳健。(记者 侯 锐 张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