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本报以《小诊所暗藏手术室,剖腹产也敢做》为题,报道了呼和浩特新城区岱州营村的岱州营小区里有一家名为张宝华卫生所的小诊所暗藏手术室,实施包括剖腹产在内的各类手术,险些弄出人命的事。新城区卫生监督所接到本报记者的举报后迅速介入调查,发现内蒙古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的一名医生涉嫌参与非法手术。
在接受调查取证过程中,被再三追问后,张宝华卫生所负责人张宝华说,他的手术室实施剖腹产手术时,是内蒙古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原呼和浩特铁路中心医院)麻醉科一位名叫孙全义(音)的医生负责为患者实施麻醉,孙医生还领来一名护士帮忙。9月1日,记者在内蒙古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经过一番暗访后得知,该院麻醉科确实有一名医生名叫孙全义,不过当天他没有上班。于是,记者来到该院纪检监察室,等记者说明来意后,纪检检查室一位男性负责人称此事不归他们管,记者问纪检检查室都管哪些事时,该男子说:“管医生的医德作风等问题。”记者追问:“医生为了赚钱,不顾患者的生命安全,到一个非法的乡村手术室行医,不正是医德问题吗?”可是,面对记者的质问,该男子不予回答,却让记者去找医务科的负责人。当记者提出找不到医务科时,该男子拨通了医务科赵科长的电话,可赵科长表示不接受记者采访。随后,记者又来到该院党委书记的办公室,可党委书记说他刚上任不久,此事也不归他管,让记者去找宣传科的负责人。于是,记者又找到了宣传科的负责人,这名负责人表示次日给记者一个答复。9月2日上午,该院宣传科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他已经与麻醉科医生孙全义本人进行了沟通,孙全义不想接受记者采访。当记者问,该院是否允许医生到非法手术室“走穴”时,宣传科负责人又让记者给医务科的赵科长打电话,可记者按照宣传科负责人提供的号码连续3天数次拨打医务科赵科长的办公室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很显然,孙全义在张宝华卫生所为患者注射麻醉药品的的行为并不是正当的诊断治疗。该法第三十七条又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规定所指的“下列行为”就包括: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行为。
呼和浩特市一位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个正规医院的医生涉嫌偷偷跑到乡村诊所的非法手术室“走穴”赚钱,如果情况属实,这不仅是医德败坏的问题,也是在给小诊所非法手术当帮凶,这简直就是拿患者的生命当儿戏。而内蒙古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面对新闻媒体的采访,极力包庇涉嫌“走穴”医生的行为实在令人费解,难道是在纵容医生非法行医吗?”(记者 张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