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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史上最大金店盗窃案罪犯被判无期
内蒙古新闻网  11-09-06 10:2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对鄂尔多斯史上最大金店被盗案嫌犯贾某某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贾某某因多次盗窃金店,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2009年3月5日晚,贾某某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生广场三楼撬开窗户护栏后进入民生广场一楼,盗窃价值161000元的彩金和价值9464元的玉器。2009年10月15日晚,他来到陕西省府谷县一购物广场,盗窃一珠宝店金项链、戒指等首饰,价值约46万元。2010年8月5日凌晨,他来到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兴隆市场一金店,用钢筋钳将该金店护门剪断、玻璃门打烂后进入店内,将柜台锁撬开,盗走价值98万多元的首饰,此案被称为鄂尔多斯史上最大金店盗窃案。2010年10月,贾某某落网。至此,他已经作案3起,盗窃数额近160万元。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记者 范亚康)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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