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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商品房明码标价 一房一价情况执行良好
内蒙古新闻网  11-09-20 11:01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为了确保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在包头市得到落实,近期,自治区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组对包头市商品房销售企业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主要抽查市区部分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在售和待售楼盘明码标价落实情况和价外收费情况。要求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所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房地产销售代理企业,要对每套商品房的区位、楼层、面积、价格、附属房价格及最终每套房屋的总价格,做到一房一标价、一套一标价,并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明码标价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经抽查,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在包头市落实情况较好,但个别企业存在未申报备案擅自标价的现象,检查组对其行为及时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尽快补办审核备案手续,并实行全市统一规范的标价形式和内容。(记者 时婷婷 通讯员 赵婷)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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