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复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旗县区61个,其中巴彦淖尔市的临河区、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磴口县名列其中。
据介绍,在巴彦淖尔市这6个旗区县中,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目前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根据规定,试点旗区设定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参保人年满60周岁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终身。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承担,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对年满70岁和80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还分别增加10元和20元。
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即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另据介绍,当前巴彦淖尔市的这六个试点地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正在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协同推进,如火如荼,这种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方式也深受大众的欢迎。不少外出打工者纷纷返乡,给自己置办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保险”。社保人员告诉记者,就目前形势来看,预计在2012年,巴彦淖尔市就会真正地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记者刘 浩通讯员杨 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