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5日,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成功召开,正式吹响了全市向“小金库”进军的号角。两年来,经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复查三个阶段,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丰硕战果。统计显示,全市共自查、抽查出“小金库”64个,资金总额为819万元。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组织发动到位,工作协调顺畅。成立了以财政局局长和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为正、副组长,市直16个单位为成员的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治理期间,全市共编发工作简报180期,通过报纸、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宣讲政策210多人次,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社会团体负责人及财务人员2800多人参加了“中治办”组织的“小金库”有奖竞答活动,公布了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
监督检查机制完善,作用发挥充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全市2279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社会团体,在采取“一把手”负总责、推行承诺信誉制度等项措施的基础上,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从本级财政局、纪检监察局、审计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抽调人员420余人组成95个检查组,分别对本级1065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社会团体进行了重点抽查与督导抽查,与此同时,市专治办又先后组成了督查组和督导抽查组,分别对12个旗县区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和督导抽查结果进行再抽查。
选准撬动支点,综合手段显露。各级专治办在重点检查和督导抽查中,除注重极易产生“小金库”的房屋出租、专项资金、办公经费、机动车维修收费和福利发放等12个方面的检查调查外,还注意把“小金库”检查与清理预算单位过渡账户相结合,与单位往来款项的核实和清理相结合,与单位的资产管理和运营检查相结合,与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相结合,与单位及补贴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相结合,与单位收费票据使用和管理相结合,与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相结合,有力地保证了检查目标的实现。(王毓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