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2011年第十次常务会。
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常海出席会议。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研究了《内蒙古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详细规划》,听取了关于选择部分困难旗县进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情况和乌兰察布市有关工作的汇报。
草原作为重要的国土资源,是我区覆盖面积最多的植被,是发展国民经济的物质基础和广大农牧民生存、发展的依托,也是我国北疆重要的生态屏障。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区草原生态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特别是项目区生态状况有了明显改善,草原生态整体恶化趋势减缓,但尚未得到根本改观。会议指出,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是运用经济手段合理调控征用、使用和临时占用草原数量,进一步加强草原植被恢复和保护能力的重要措施,是推进我区依法管理草原的现实需要。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草原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维护自治区生态安全,确保草原资源的永续利用。
2010年,自治区制定了《内蒙古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以下简称《规划》)。为进一步深化、细化《规划》,提高可操作性,自治区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了《内蒙古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包括重点产业详细规划和重点产业导入准则两部分,主要内容分为宏观发展战略、中观城市发展和微观重点产业及园区发展三个层面,构建了包括产业、空间、环境、政策等方面的发展支撑体系。《详细规划》综合考虑了国家区域发展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我区的战略定位,对进一步提升沿黄沿线经济带产业发展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对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牧区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牧区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我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到“十二五”末,多数盟市能够基本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但仍有一部分盟市、旗县因财政收入少、危房改造任务量大、配套资金落实难等问题,存在着比较大的困难和压力。对此,自治区政府决定,2011年在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选择部分困难旗县作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试点,给予重点支持,加快这些旗县完成危房改造任务。试点工作完成以后,根据各地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实际,结合自治区财力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将我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困难和压力大的地区的危房改造问题逐年解决,从而全面完成我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
会议指出,“十一五”以来,乌兰察布市经济社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因工业基础薄弱、农业生产条件脆弱等多种原因,欠发达的现状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为支持乌兰察布市进一步加快发展,自治区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乌兰察布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记者 刘洋 钱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