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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呼和浩特保障居民温暖过冬
内蒙古新闻网  11-10-12 09:06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扩大计量收费试点面积

  今年呼和浩特市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计量收费范围,力争在试点实现按计量收费。

  据了解,计量收费可以根据需要适当控制供暖阀门,有利于节能,减少环境污染。2005年起,呼和浩特市开始安装热计量装置,截至目前,共安装计量装置的面积约1500万平方米。现两部制收费价格方案已由呼和浩特市发改委报自治区发改委待批。待方案出台后,今年供热期拟在部分具备计量条件的区域实施按计量收费试点工作。

  同时,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李贵民还告诉记者:“今年我们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供热不达标、擅自拆除供热设施、擅自并网、扩建等违法行为。2011年全年共对7家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2家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对16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书。通过严格的执法,进一步规范了全市供热市场秩序。”

  采暖期供热监管方案出台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城建委了解到,为了加大对2011~2012年采暖期供热工作的监管力度,及时解决供热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近日成立了2011~2012年采暖期供热监管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2011~2012年采暖期供热监管方案。

  据了解,根据供热监管工作需要,供热监管领导小组共设置工作督察组、供热检查组、综合协调组、投诉受理组、供热质量鉴定组、供热计量督察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8个工作组,将按照2011~2012年采暖期供热监管方案的要求分3个阶段开展工作:第一阶段为2011年10月1日~10月14日,主要进行供热工作动员、监督检查程序制定、供热准备工作检查、分户计量试点区域确定、媒体宣传等工作;第二阶段为2011年10月15日~2012年4月15日,全面进入供热监管状态,密切跟踪供热工作运营状况,根据掌握的信息和热用户投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供热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组织供热检查工作,必要时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无法供热或无故滞待供热的锅炉房依法进行应急接管;第三阶段为2012年4月16日~2012年4月20日,主要进行采暖期供热总结工作,查清存在供热安全隐患的锅炉房和供热区域,为下一年度供热做好基础工作。

  为了确保2011~2012年采暖期供热监管方案顺利实施,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还制定了24小时值班制度、例会制度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等保障措施,对供热快报(周报)编写及预防供热监管过程中出现腐败现象等工作也做了认真安排,全力确保呼和浩特地区2011~2012年采暖期供热平稳运行。

  多项措施确保供热

  供热工作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随着供热期临近,呼和浩特市政府就目前供热煤炭价格持续上涨、运煤交通严重堵塞、供热成本倒挂、供热形势严峻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另外,如何保证今年的供热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政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深入一线进行全面排查,详细了解供热区域内的情况,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按时供热;各供热单位要提前储备煤炭。煤炭的运输要积极同公路、铁路部门联系沟通,确保燃料充足;对于弃管的分散锅炉房由供热规划确定的热源单位尽快实施接管,保障按时供热;在棚户区拆迁改造工作中,对尚未完成拆迁的建筑,要确保供热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对已破坏的供热设施需要及时修复,确保相关区域供热安全;要充分调动社区、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对各自供热区域进行彻底的摸底排查,妥善处理区域内出现的各类供热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针对市民关心的二次管网改造工程何时完工的问题,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李贵民告诉记者说:“目前市区还有部分小街巷在进行二次管网改造,大部分工程将如期完工,但还有一小部分极个别地区可能到10月15日时不能改造完成,但最多3~5天也能够完工。如果届时有一些锅炉房没有供热,或者是因为某些原因无法供热或者出现供热事故,我们将应急接管。如果管网有问题,我们也有应急抢修队伍进行处理,保障随时能够供热。”(记者 牛天甲 刘晓君)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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