慌称上面有人,以帮忙给别人介绍工作为名,专找熟人下手骗钱。昨日,记者获悉,呼市公安局刑警支队10月11日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提请批捕。
8月12日、8月31日、9月7日,呼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分别接到孙某某、常某某、马某某报案,称杨某某打着可以帮人找工作的幌子,骗走了他们的财物。
据警方介绍,孙某某、常某某、马某某在朋友的介绍下结识了自称杨某的杨某某,他们发现杨某某平常出手大方,看起来相当阔绰,而且在闲聊中,杨某某表示他上面有关系。谈起自己的被骗过程,常某某称,2005年5月,杨某某告诉他能帮他在呼市找到好工作,但是需要6万元,常某某凑了6万元给了杨某某后,杨某某让他在家里等消息。而与常某某相同遭遇的还有孙某某,孙某某是给自己的女儿找工作。
拿到常某某和孙某某给他的12万元钱,杨某某认为做“民族资产的事”能挣钱,将以找工作为名向常某某和孙某某索要的钱全部投资到“民族资产的事”上花掉了,没给常某某及孙某某的女儿找工作。之后杨某某从2008年开始一直躲避推脱常某某和孙某某拒不还钱。今年6月,杨某某又故技重施,自称在北京金融界工作,以给丁某找工作为名,向丁某母亲马某某索要了1万元后,未给丁某找工作,而是将1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经过警方核实,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了常某某、孙某某、马某某共13万元。(记者 齐晓英 通讯员 赵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