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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创建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市
内蒙古新闻网  11-10-27 11:30 打印本页 来源: 乌海日报  
 

  从现在起到明年10月,乌海市将以被列为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市(地市级)创建试点单位为契机,采取多项新举措,建立覆盖全市居民的药品监管和供应保障体系,确保基层群众用药安全。

  乌海市将创新药品安全监管手段,构建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平台,全面实施电子监管,力争使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镇(办)以上药品经营企业的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结合新型农区合作医疗,全市将深入推动农区药品“两网”建设,即通过加强市、区、镇、村四级药品监督网建设,实现药品监管网行政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健全药品供应网络体系,实现药品供应网行政村(社区)覆盖率100%,使群众对农区(社区)药品市场秩序满意度达到95%以上。同时,乌海市开展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的“六进”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基层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为确保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完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乌海市将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建立完善诚信体系,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00%建立诚信档案。此外,我市还将建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广泛开展药物预警宣传。 (阿珑)

[责任编辑 王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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