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了解到,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的要求,为求职人员特别是各类毕业生提供就业平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于11月26日,在内蒙古展览馆举办“201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内蒙古自治区大型人才交流会”。届时,各类企事业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高校毕业生可以进行双向选择、交流洽谈。
本次大型人才交流会会期1天,拟设展位220个,邀请区内外的国有、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和大中专院校等各类用人单位以及政府人事部门组团进场招聘,预计将有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中高层次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等1万余人参会。大会将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提供人事代理相关服务;办理各类人才入库登记手续。
参会办法:外地单位参会须登录内蒙古人才网查询报名方式,本地人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和展位费到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手续。成功报名的参会单位,须于当日9时前到达所办展位,否则视为放弃此次招聘,展位另行办理。大会要求参会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参会单位不得将应聘简历、求职信等文本资料遗失在会场;参会单位不得私自将所办理展位转卖他人或与其他单位合用展位,违者取消参会资格;用人单位报名办理展位时签定《诚信招聘协议》、规范《招聘简章》和公示《薪酬社保与签约状态》等内容。(记者 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