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维护金融市场和社会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11月17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讲话,自治区副主席布小林主持会议。
巴特尔指出,国家将从现在开始到明年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我区是全国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之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落实“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由地方政府负总责,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一线把关”的要求,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失职、管理监督不到位、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坚持以打促防,强化源头治理。对民间借贷风险进行深入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切实防止民间借贷演变为非法集资。特别是要对异常的资金流向给予重点关注,对金融系统与大型企业的资金融入民间借贷给予及时监测,防止由此演化为金融连锁案件。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一经发现,要快速侦破和查处,严惩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维护经济安全、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政治稳定。
巴特尔强调,要认真落实维稳在先原则,做好重大案件维稳预案,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要坚持依法处置,树立正确导向。依法进行政策制定、案件查处、善后处置、维护稳定等工作,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加强宣传教育,深入揭示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欺骗性,让广大群众都知晓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常识,有效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要在抓好专项行动的同时,深入研究和把握非法集资案件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形成疏堵并举、惩防结合的长效机制。
会上,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宣读了《全区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方案》,银监局、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负责同志作了发言。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各盟市长、分管副盟市长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记者 李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