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了解到,为维护呼和浩特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市金融办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经济主体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长效机制,重点推动处置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工作中,市金融办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坚决做到不违法违规借入资金、不从事高利贷活动,坚决做到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抽逃资本、不非法催贷;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坚决不许参与非法集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不得从事的其他业务。对这两类公司在防范风险上,市金融办首先强化防范教育,不定期组织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负责人召开会议,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维护社会稳定,明确强调吸收存款是高压线,只要触犯,坚决查处。其次,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除在报纸上公布举报电话外,还由自治区金融办统一制作了严禁非法集资的警示牌,并标有举报电话,悬挂于公司醒目位置,接受群众的监督。此外,对守信、合法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在享受优惠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在当前信贷紧缩的大背景下,小额信贷行业、融资性担保行业的社会风险是必须予以关注的。为防范风险,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加大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规范经营行为,预防非法集资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以维护金融稳定。严厉防范和打击这两类经济主体非法集资的工作要在教管并举的原则下形成长效机制。”市金融办副主任王宣在采访中对记者说。
在此,市金融办通过本报向社会公布对这两类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的受理电话:0471—6965590、0471—6965591。 (记者栗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