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目前,全区登记统计的“五七工”共有15.4万名,已经审批备案的有14.3万人。而且,各地已经陆续进人了缴费阶段,预计到年底全部办理完毕。
据介绍,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解决养老保险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于2010年年底将原“五七工”等人员全部纳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之内,而且还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原“五七工”纳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核实工作的通知》、《关于将原“五七工”纳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五七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通过一年半的努力,目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12个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已全部完成了自治区网上审批备案,并陆续开始缴费和养老金的社会化办理发放。
如在兴安盟,“五七工”的缴费手续是从11月8日开始办理的。其缴费金额是以兴安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的比例和规定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从1996年1月1日起,共需补缴15年,该项工作预计年底结束,2012年年初补发今年的工资。
今后,全区凡是纳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的“五七工”,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国家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政策。(记者 刘浩 通讯员 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