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执法程序存多处疑点
项城市民政局在对死者张勋峰进行强行掘坟起尸火化以前,究竟是否履行了告知、下达起尸火化通知书等一系列行政执法程序呢?
针对项城市民政局的“情况说明”,张厂及其母亲、姐姐均向记者表示,其中所提到的“告知”过程全部系编造,他们并未接到任何通知。“里面多次提到当面告知我,可是我长年在外,他们甚至连张勋峰有我这个儿子都才刚刚知道,根本没见过我。”张厂说。
记者发现,这份已经“提交给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情况说明”中,提到3次告知了张家家属,而每次均与张家所在村庄桥北村党支部书记张丙寅有关,因此12月2日,记者来到张丙寅家进行求证。
出乎意料的是,张丙寅告诉记者,仅有一次乡镇民政所的工作人员秦卫华找到他询问张家是否有人在,“但是我当时在忙着修路,我觉得他们要找可以自己去找啊,离那么近,我就随便说了句不在家”。而除此以外,他表示再未与民政部门的人员接触过,更未“配合”他们去张厂家做过他们一家的工作。
口头的通知在双方的纠缠中已难有实证。但是按照行政执法的相关规定,在强制执行前理应有一系列书面程序。张俊秀也向记者证实,他们在强制执行前一般会下发起尸火化通知单。那么在这起事件中,项城市民政局为何没有下发通知单?
“情况说明”中的解释是,乡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联系不上家属”。记者在当地了解到的情况是,张厂的家就住在镇上,甚至与镇政府在同一条直路上,相距仅300余米,周边多名村民向记者证实,张家因母亲卧病在床,常年都有人在家。
中国传统文化论坛常务理事罗竖一在得知此事后,曾分析说:“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背后:殡葬改革在当地流于形式
《法制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引起这一冲突事件的关键,在于当地多年来殡葬改革流于形式。
“殡葬改革实施火葬的根本目的在于节约耕地,然而在当地火化后全部将骨灰二次装棺进行土葬,全部留了坟头。”张厂说。
而之所以大多进行二次装棺土葬,张厂告诉记者,除了传统观念难改外,客观的原因是目前各村都没有公益性墓地来存放骨灰,配套设施没有跟上,人们只能将骨灰进行土葬了。
记者在当地采访时发现,几乎所有田地间均密密麻麻地林立着坟头。针对这一现状,张俊秀向记者介绍,项城市的殡葬改革是从2002年开始搞的,之前的火化率甚至接近过100%,但到2008年和2009年出现严重下滑,公益性墓地等配套措施的确还需进一步完善。
而对于二次装棺,《法制日报》记者从今年4月份当地的一份通知上看到,已被列为打击重点,但张俊秀坦陈,这一现象仍十分严重,查起来也十分困难,火化后偷偷埋了,“实在不好控制”。(记者 范传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