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9日召开的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2001年开始的10年间,全区累计解决了115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扶贫工作重点县农牧民的年人均纯收入由1543元提高到4142元,年均增长10.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今后要把扶贫开发作为头号民生工程,举全区之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到2020年,内蒙古力争使全区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使266.6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争取率先在我国西部地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自治区确定,今后将贫困面较大、贫困程度较深、贫困发生率较高的兴安、乌兰察布、赤峰、通辽和锡林郭勒西南部、大青山(阴山南北麓)地区和3个人口较少民族自治旗作为新一轮扶贫攻坚主战场。此外,从明年起,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由原来的1.9亿元,增加到10亿元以上,各盟市旗县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足额配套。
今年,全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农牧民消费支出等因素,出台方案调整扶贫标准,将农区农民的年人均纯收入由原来的1560元上调为2600元;牧区牧民的年人均纯收入由原来的1800元上调为3100元。按照这一标准,全区扶贫对象有266.6万人,占全区农牧业人口的20.34%。(记者 郝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