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从今天开始,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大排查,重点是使用农牧民工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牧民工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和餐饮服务业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
大排查由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内蒙古发改委、财政厅、公安厅、监察厅、住建厅、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九个部门联合进行。内蒙古劳动监察机构今天开始设立24小时专人值班,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接到农牧民工投诉后会立即调查,10人以上的当天就立案,承诺在7天内解决。涉及到1000元以上,仲裁主任要挂牌督办。内蒙古将对举报投诉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无故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用人单位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牧民工工资、延长农牧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及时依法处理。同时内蒙古各地要发挥工资保障金和应急周转金的保障作用,对已缴纳工资保障金的建筑企业拖欠的工资,要及时动用工资保障金支付;对工资保障金不足,但确属应急情况的通过政府设立的应急周转金给予补偿;对其他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应急周转金及其他渠道统筹解决,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欠薪企业的追偿力度。(文/刘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