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今起开展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大排查 多部门联动
内蒙古新闻网  12-01-16 08:59 打印本页 来源: 中国广播网  
 

  内蒙古从今天开始,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大排查,重点是使用农牧民工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牧民工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和餐饮服务业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

  大排查由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内蒙古发改委、财政厅、公安厅、监察厅、住建厅、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九个部门联合进行。内蒙古劳动监察机构今天开始设立24小时专人值班,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接到农牧民工投诉后会立即调查,10人以上的当天就立案,承诺在7天内解决。涉及到1000元以上,仲裁主任要挂牌督办。内蒙古将对举报投诉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无故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用人单位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牧民工工资、延长农牧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及时依法处理。同时内蒙古各地要发挥工资保障金和应急周转金的保障作用,对已缴纳工资保障金的建筑企业拖欠的工资,要及时动用工资保障金支付;对工资保障金不足,但确属应急情况的通过政府设立的应急周转金给予补偿;对其他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应急周转金及其他渠道统筹解决,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欠薪企业的追偿力度。(文/刘源源)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张灯结彩迎龙年
呼伦贝尔出现零下4...
内蒙古军区开展野...
战严寒保工期
关爱环卫工人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首届中国·阿尔山国际摄影节掠影
选购春联过新年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2011高考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