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2年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2月15日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额尔德尼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