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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追回买房被骗款 受害人送锦旗感谢
内蒙古新闻网  12-01-17 15:1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1月12日,一起合同诈骗案的受害人向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赠送了一面写有“破案神速 为国为民”的锦旗,对该支队破获李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维护群众利益表示感谢。

  2011年11月2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一男子报案称:内蒙古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李某以给他顶房为由,在2009年10月6日收取了他交纳的10万元购房预付款,同时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书,约定交房日期为2009年12月30日。在2011年8月住宅楼交工的时候,开发商告诉他预定的房屋已售给他人。此时,他才知道被骗,于是向公安部门报了案。

  民警调查了解到:2009~2010年期间,李某以内蒙古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在临河区承包了某小区住宅楼施工工程。施工期间,李某将小区顶账的一套住房卖给受害人,收取受害人首付款10万元,其实李某早已将此房销售给他人。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抓获。受害人的损失已挽回。(记者 白忠义 通讯员 刘雅沁)

[责任编辑 王美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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