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区农业生产喜获丰收,牧业生产保持稳定,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6641.6元,在全国各省市区中的位次由第十六位前移到第十五位,与上年同比增加1112元,增长20.11%;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3.6%。
我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0%以上来自家庭经营性收入,去年我区农牧民人均家庭经营性纯收入为4217.5元,同比增加547.6元,增长14.9%,拉动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9个百分点,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49.2%。2011年,我区农牧民转移就业达231.9万人,大大促进了农牧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加之各地普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结构性用工短缺推动农牧民工工资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农牧民工资性收入实现较大幅度提高。去年我区农牧民工资性纯收入达1310.9元,同比增长26.4%,增幅比上年高出11个百分点,对农牧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4.6%,拉动纯收入增长5个百分点。
政策性补贴增多,转移性收入增加也是农牧民纯收入增加的原因之一。去年,自治区各级政府积极提高和扩大了农牧业补贴力度和规模,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惠牧补贴政策,我区农牧民转移性纯收入达775.6元,同比增长17.8%。其中,各项补贴收入为448.6元,同比增长42.2%。(记者王国英 通讯员张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