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获悉,呼和浩特市今年初、高中招生工作有4项具体规定,包括严格控制班容量、特长生需市教育局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等。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今年初、高中招生工作4项具体规定为:一、各招生学校,应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容量,初中不超过60人,高中不超过55人;二、凡公办初中(包括完全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电脑派位招生后,无正当理由流入的学生人数突破学校招生计划和规模规制15%的学校,取消其下一年度的"分招"资格;三、有体、音、美、科技发明等特长的应届义务教育初中结业生(特长生包括:1、体育: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比赛,取得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2、音乐: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文艺汇演个人获奖者;3、美术: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美展个人获奖者;4、科技发明: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个人获奖者。)可在中考网上报名后,携带有关证件和证书,到本人报考志愿学校联系登记,并由志愿学校进行面试或专业测试后确定其是否合格。学校应提供报考本校的特长生合格名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术科(音、体、美)、基础教育科(科技发明)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统一交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录取上述特长生时,要按比例单独划线录取,其比例要控制在本年度本校招生计划的6%以内;四、各招生学校确需增加招生计划,须提前向主管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执行。(文/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