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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已建成自然环境保护区6个
内蒙古新闻网  12-02-14 22:40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晚报  
 

   近年来包头市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自然环境保护区6个,总面积为1976.86平方公里。

  其中,国家级自然环境保护区1个,自治区级自然环境保护区3个,县级自然环境保护区2个,覆盖率达到7.12%。此外,包头市还投资5亿元实施了包钢尾矿坝周边受污染地区移民搬迁工程,涉及农民727户、3249人。此外,积极开展生态旗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申报的土右旗生态旗建设规划已通过自治区评审,国家级生态村土右旗苏卜盖乡美岱桥村正在进行公示。(记者徐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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