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管总队获悉,4月1日起,我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将计时培训,10月1日起其他汽车类驾驶人也将计时培训。
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要全部应用计算机计时管理系统,10月1日起,其他汽车类驾驶人培训全部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驾驶培训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停其培训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其考试申请。
《意见》指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严格落实夜间驾驶、低能见度气象条件考试。其中,大中型客车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天、冰雪或者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方面的培训和考试,同时增加山区、隧道、陡坡、高速公路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培训和考试,考试路线和考试里程要能够满足以上要求。
根据《意见》,从事大中型客货车营运的驾驶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即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经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件。驾驶人在申请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时,必须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还应当掌握各类危险化学品特性、应急处置常识等专业知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企业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诚信考核,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调离驾驶人工作岗位;对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从事营运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的,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记者 杨雨超 通讯员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