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问:政府奖励缺钱吗?
据李卉介绍,贵溪市评选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首先由各乡镇、街道、单位等向市综治办申报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材料,收到材料后市综治办派人核实情况,如果涉及治安、刑事案件等还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见义勇为情况如果属实再由综治办讨论人选名单,然后提交到贵溪市综治委开会讨论决定,讨论时一般没有群众参与。
记者在一份《情况说明》中看到,贵溪市综治办提出“在准备提交的三名参评人当中,胡生贵、汪强二人事迹相对影响更大,建议作为市政府表彰人选,潘辉强作为市综治委表彰人选”。
2011年贵溪市共有3份“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申请报告,分别是胡生贵、汪强、潘辉强。2011年8月22日,72岁的胡生贵因抢救两名落水儿童牺牲;2010年11月3日,汪强在制止3名犯罪嫌疑人砍人时,被砍成重伤,经多家医院抢救后才脱离生命危险。李卉表示,目前参评人选还在综治办讨论酝酿中,没有提交到市综治委研究。
针对“胡、汪二人事迹相对影响更大”的说法,贵溪市政法委书记黄如象说,目前评选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没有明确标准。贵溪市综治委在评选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时主要综合考虑当事人受损失情况、所处环境危险情况、事件危险程度等因素。
针对“贵溪市见义勇为保障经费不足,给见义勇为者的奖励数额仅为2000元”的说法,李卉表示,不存在受经费限制,减少表彰名额的问题。黄如象进一步解释说,2012年贵溪市见义勇为表彰、走访等方面的可用经费是31347.05元。
三问:久拖不决为哪般?
按照《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第九条规定,县(市、区)综治办收到申报或举荐材料后,应当在20日内完成调查、核实,提出意见,报本级综治委确认。第十条规定,县(市、区)综治委确认为见义勇为的,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将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及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并书面告知申报人或者举荐人;不予确认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按照规定,贵溪市综治办在2011年10月收到关于潘辉强的申报材料并派人核实后,应当及时向市综治委提交,并得到综治委的意见。而据贵溪市综治委的情况说明,“目前,我市2011年度参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人选综治办还在酝酿讨论当中,还未提交市综治委研究。我们将按照《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对包括潘辉强在内的三名参评人进行评选”。这表明,从收到潘辉强申报材料到目前为止的4个多月时间里,贵溪市综治办一直没有向市综治委提交材料。
为何贵溪市综治办不在20日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流程?
李卉解释说,按照以往工作惯例,贵溪每年集中评选一次,一般集中在春节前后。她说,收到潘辉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申请报告后,综治办一直没有及时主动与潘辉强联系沟通,也没有告知其“一年一度”的评选流程,造成出现“因犯罪前科被拒”的误解情况。
潘辉强说,自己看重的是社会和政府对他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可。(记者魏本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