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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证驾车 王某受重罚
内蒙古新闻网  12-02-17 11:51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王某某无证且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车上路第一天就被交警查获,受到了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严厉处罚。

  2月14日上午,赤峰市松山区交警大队安庆中队交警在辖区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前方有一辆白色夏利车,见到警车后,司机突然掉头向路边的村子里驶去,交警觉得可疑便驾车追了上去。

  经查,该车驾驶人自称叫刘某某,还拿出了驾驶证,交警发现驾驶证的照片处仿佛有改动过的痕迹,便询问驾驶人的办证时间、地点等情况,驾驶人的回答吞吞吐吐。于是,交警立即对驾驶证信息进行网上比对,结果发现网上刘某某的驾驶证信息中的照片与这个驾驶证上的照片不是一个人。

  至此,驾驶人才对交警说出了实情。原来,他的真实姓名叫王某某,从未办理过驾驶证,这个驾驶证是他的亲戚刘某某的。有一次,刘某某不慎将驾驶证丢了,就补办了此证,后来又找到了原来的驾驶证。他听说后,就找到刘某某将补办的驾驶证要来,之后将驾驶证上刘某某的照片取下,换上了自己的照片,本以为制作的天衣无缝,没想到驾车上路第一天就被交警识破了。(记者 袁耀娟 通讯员 徐海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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