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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新农合引入新做法 报销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
内蒙古新闻网  12-02-17 16:5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  2月17日,记者从内蒙古卫生厅了解到,从2012年1月开始,内蒙古赤峰市全面实施新农合市级统筹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的新做法。这一政策实施以后,该地新农合参合农民报销封顶线从8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且参合农牧民外伤等意外伤害的住院费用也找到了报销出处。

  据了解,赤峰市在全区率先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新农合工作,从新农合总筹资240元中拿出10元加入商业保险。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封顶线到20万元,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封顶线拉平。该政策规定,对新农合住院补偿达到6万元以上的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按80%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年度支付总额为14万元,住院补偿未达到6万元但住院总费用已经超出6万元的个人自付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最高赔付到6万元;参合农牧民外伤等意外伤害的住院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按新农合报销比例支付和经办补偿。

  此外,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政策标准、待遇水平、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实现参合农牧民就医“一卡通”,建立全市基金风险共担机制。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采取合署办公方式,无论是符合新农合报销或商业保险报销的患者均可享受现场直报。(内蒙古新闻网 赵静)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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