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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义务教育阶段杜绝“考试招生”
内蒙古新闻网  12-02-23 10:1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昨日,记者从呼市教育局获悉,在2012年的初中招生工作中,呼市教育局要求市区初中招生要严格执行审批规模制,严格落实招生计划的审批与执行制度,不得无计划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杜绝通过考试方式录取学生。

  此外,记者了解到,呼市市内城区公办普通初中学校招生继续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市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各区组织实施意见〉的通知》(呼政办发[2001]46号)文件精神,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在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协调组织下,由市内四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时间组织电脑派位,不得采取考试方式录取学生,具体电脑派位时间为:2012年6月22日。

  另据了解,呼市土校初中招生工作由学校根据呼市教育局《关于民族学校(班)初、高中招生实施意见》(呼教发[2005]27号)要求和本年度招生计划进行;蒙语授课的小学结业生升学,仍按小学与初中对口升学的办法进行,其中:呼市蒙校的小学结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兴安路民小的小学结业生,蒙语授课对口升入内蒙古师大附中蒙授班,其余对口升入呼市三十五中。呼市第二中学和北京四中呼市分校从2012年9月开始招收初一新生各4个班,由市内四区电脑统一派位。(记者李爱平)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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