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奋战8昼夜4嫌疑人全部落网
2月20日23时30分许,王某步行回家,行至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国际会展中心北侧时,遭到3名男子殴打并抢劫,其中1名男子持刀对其恐吓,当场被抢走手表、手机、银行卡、钱包等物及少量现金。案发后,银行卡被取走2万余元。赤峰市新城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于2月25日将3名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祖某、张某(没有参与抢劫,但涉嫌窝藏)捉拿归案。另2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叶某迫于压力,分别于26日、28日到新城公安分局投案自首。经过8天昼夜奋战,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追回8000余元赃款和价值2万余元的赃物。
寻找破案线索
由于受害人当时也喝了很多酒,已经记不清犯罪嫌疑人的面貌特征,也说不出几人的逃跑方向,这给警方对该案的侦查带来极大困难。赤峰市新城区公安局调取案发现场周围的监控,逐一排查可疑人员和车辆,并对全市各个自动取款机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根据受害人王某的妻子讲,在21日0点13分到0点时16分,她的手机连续收到了10几条银行卡被取款的信息。根据这一线索,警方分成三个小组。一组调查红山区、松山区银行监控中心,查看全市各个网点的ATM机视频监控;另一组对发案前后,新城各个路口的卡口监控进行排查;第三组以案发现场为中心,扩大侦查范围,寻找目击证人或其他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案件峰回路转
警方将21日零点零八分到零点二十分的全部监控录像调出,松山区一共有38个ATM自动取款机,有将近500分钟的监控录像。面对这么多的工作量,2名侦查人员开始逐段仔细观看,从凌晨3点到上午9点整整观看了6个小时,正当大家都觉得没有什么希望时,在松山区鸭子河新村的一个信用联社自动取款机监控视频上有了新的发现。
由于该信用社当晚室内监控的照明灯坏了,没有及时修好,视频画面非常不清楚,如果不仔细观看,根本看不出人影,但可以听到取款机取款提示的声音。根据这一重大发现,工作人员把外部的监控录像调出,在视频中清晰的显示出有两个人在这台取款机上进行取款。由于这两个人用衣服把头遮了起来,看不到这两人的面部特征,但从监控视频中显示的时间来看,取款人取款时间和受害人王某的妻子手机上收到的取款短信时间非常吻合,经过分析最后断定这两个人就是抢劫案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
赤峰市新城公安分局另一组侦查员在调取案发现场周围商业网点的监控时发现,在案发时间玉龙大街金帝大厦附近有三名男子尾随受害人,并在间隔一分钟左右曾有一辆前后遮挡号牌的白色轿车出现在案发现场,但车型看不清楚。侦查人员对新城20多个路口卡口监控进行查看,在新城区林西路口发现了一辆白色的东风跃达起亚牌轿车,与现场出现的轿车极为相似,车号牌也被遮挡起来。通过仔细观看,发现这辆车虽然前几位数被遮挡上了,但车牌后两数字依稀辨认出是两个“9”字。
经过3天时间的查找,2月23日上午,警方在松山区彩虹桥附近的卡口监控中发现了一辆号牌为“蒙DGP399”的轿车。车型和颜色与现场发现的车辆极为相似,出现的时间也与案发后离开的时间吻合。根据这一线索,办案人员立即调取了“蒙DGP399”的车辆信息,发现该车为松山区某租赁行的车。经调查,该车在20日上午被田某租用,按照田某的身份证号调取身份信息,并与发案现场的出现的身影以及取款机前出现的两个人的体形特征进行对比,发现田某就是犯罪嫌疑人之一。第一个嫌疑人终于出现了。办案人员通过走访发现,在20日到21日期间,林某某、叶某、祖某跟田某在一起,并通过体形辨认,这3个人就是20日晚跟犯罪嫌疑人田某一起参与持刀抢劫作案的那3个人,至此4名犯罪嫌疑人一一浮出水面。
4名嫌疑人落网
4名犯罪嫌疑人被一一锁定,抓捕小组一方面在四个人的住址进行布控,一方面对松山区各个租赁行周围进行了布控。25日上午,某租赁行出现了三个人,办案人员发现其中两个人正是案发现场实施抢劫的人,于是下令对其进行抓捕,当场将犯罪嫌疑人田某、祖某、张某一并抓获。通过对田某某、祖某突击审查得知,林某某、叶某已经听到风声,逃跑了。
办案人员根据田某某、祖某交待,掌握了林某某、叶某的家庭住址,通过对其家人的劝说,26日、28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叶某相继归案自首。至此,经过8天时间的艰苦奋战,2月20日晚发生在新城的“2·20”持刀抢劫案被新城警方成功告破。
一张纸条泄露密码
新城警方在破案时,一直有一个问题困扰着大家,被抢走的银行卡设有密码,4名犯罪嫌疑人是怎么破解密码把钱取走的呢?犯罪嫌疑人祖某交待:“他们4个人抢完钱后,开车迅速离开,到松山区金御华府小区旁边把车停下,林某某掏出抢来的钱包,发现钱包内只有10几元钱和5张银行卡,感到有些失望。田某有些不甘心,又继续翻包,发现包内还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6个数字,觉得这肯定是银行卡的密码,于是他和田某某商议到提款机取钱。
随后田某某等三人开车到了松山区鸭子河新村附近一个信用社,田某某下车到信用社门前的ATM机,把5张银行卡依次放入插槽内,发现银行卡的密码恰好是纸条上的数字,田某某先将第一个卡上的1000元钱全部取出,又从那张30000元的卡上取了10几次,直到取款机不让取款为止。
编后
案件告破,犯罪者自有法律的严惩,然而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将银行卡的密码写在小纸条上,放在随身携带的包里,看上去不经意的举动,却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帮助。日常生活中,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信息,的确需要动一番脑筋。希望读者能吸取本案的教训。(记者 陈秀俊 通讯员 谷相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