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如何更给力资源配置怎样才合理
制图:张芳曼
引导中心城区老年人入住郊区养老机构
镜头:两间向阳的房子,10张床,床上被褥齐备整洁,每个床配一个床头柜,每间房门口有一个大挂衣架、房子里暖气烧得正旺……这是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互助社区办公楼里的“日间照料站”。
互助社区书记梁艾林说:“我们这里常来的老人大概近20位。他们来这里就像串门。到了中午,如果老人没有走,服务人员就要跑腿给他们买中午饭,除了饭钱,其余都是免费的。”
“日间照料站”,是一种介于专业机构照料和家庭照料之间的新形式,对于社会众多独居、“空巢”老年人和子女工作繁忙白天没有时间照顾的老人来说,白天在这儿能得到很好照料。目前,长春“日间照料站”已初具规模,符合建“照料站”的306个社区,全都建立了起来。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指出,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布局不合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
以上海为例,由于土地资源紧缺,上海中心城区养老机构数量有限。但是,中心城区养老需求很高,床位增量困难。郊区床位虽然相对较多,但交通、就医不便,城区老年人不愿去郊区养老。因此,需要制定有关措施,引导中心城区老年人入住郊区养老机构。
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湖北省政协委员、民盟武汉市委专职副主委、武汉市汉南区副区长陈彩凤提出了《关于加快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她认为,政府应将养老服务纳入城乡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在城乡规划、建设和旧城(村)改造及新建小区中,要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和养老需求提高的要求,将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强制性规划。
规划要求,各地要根据区域内老年人口数量和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安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规划提出,各地可以通过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要统筹规划,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