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准格尔旗财政局将以旗委十四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各项经济指标,不断更新观念,创新工作举措,千方百计保增收促节支,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一是坚持依法征收,堵塞税收漏洞,努力使主体税收与主要经济发展指标相一致,提高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加大对“零散小”税源管理,按照“既抱西瓜又捡芝麻”的思路,针对不同产业、行业、企业特点,制定相应管理和监控办法,深挖征管潜力,确保税收收入合理增长;二是抓好非税收入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三是完善财政惠民补贴机制,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使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
(二)深化制度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将公用经费、事业经费指标录入系统按月、按季拨付,项目、工程类经费按进度拨付,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严格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国有资产动态管理要求,妥善处置各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着力推进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工作,继续扩大发放范围,将能直接发放到位的惠民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以实现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的安全便捷。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监管力度,按进度拨付财政奖补资金,确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实效。
(三)创新工作思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紧紧抓住国务院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企业分支机构注册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税收属地化征管,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二是及时了解上级财政动态,进一步加大向上级争取资金力度,为准格尔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资金支撑;三是积极为驻地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企业落地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培育准格尔旗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一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等一般性支出增长,有效整合财力资源,把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全面进步。二是加强预算执行,严格按进度完成预算支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