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从2月份开始开展了“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将持续到11月份。记者昨日从包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为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在专项行动期间的参与热情,主动检举揭发涉枪、涉爆、涉刀、涉剧毒化学品案件线索和涉案违法犯罪人员,自治区公安厅、包头市公安局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军用枪1支,民用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2支,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100发、民用子弹500发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50枚,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10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管制刀具50把或者剧毒化学品100克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包头市公安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3619289、3619290、3619291。(记者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