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推动学雷锋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呼和浩特市将深入开展“我参与,我践行,与文明相约”——践行雷锋精神活动。
开展学雷锋活动的主题是:“我参与,我践行,与文明相约”。
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点任务是:
开展好学雷锋宣传周活动。每年3月初,组织开展学雷锋座谈会,总结交流学雷锋活动经验,部署开展学雷锋活动。组织召开专家学者研讨会,研讨雷锋精神的时代价值,加强学雷锋活动理论和实践研究,为推进首府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发动市民广泛开展学雷锋大家谈活动,深化对雷锋精神的认识,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围绕推动学雷锋活动建言献策。组织好3月5日“雷锋精神学习宣传日”学雷锋实践活动。
开展学雷锋树典型活动。开展“我参与,我践行,与文明相约”系列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三十佳”等活动为载体,总结推广一批学雷锋活动的先进经验、评选表彰一批典型;在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宣传一批典型。
开展“志愿服务·传递文明”志愿服务活动。要把学雷锋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结合起来,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开展学雷锋志愿行动,每月至少确定两天为“学雷锋志愿活动日”。以学雷锋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为引领,推动建立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开展“以德育人·校园文明”雷锋精神进校园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弘扬雷锋精神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网络教育有效衔接。
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立足职能职责实际,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比业绩、比创新、比奉献,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优秀的工作业绩为全社会学雷锋作出表率。
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围绕弘扬雷锋精神,结合近年来首府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组织创作一批文艺作品,编辑出版一些优秀读物,制作播出一批影视作品和公益广告片,开展雷锋精神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文艺巡演活动。
建立完善学雷锋活动长效机制。把学雷锋活动贯穿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不断健全完善学雷锋长效机制,推动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要明确组织机构,把学雷锋活动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的测评体系进行考评。
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工作要求是: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学雷锋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确保学雷锋活动有力有效开展。
“三化”互动,形成合力。要坚持以目标化为引领,系统化布局,品牌化推进。要突出重点、区分对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增强学雷锋活动的可操作性,明确每一个层面内容、方式和载体;要精心设计活动形式,逐步形成群众认可度、参与度较高的活动品牌。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和各级新闻单位要把学雷锋活动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纳入宣传计划,制定学雷锋活动宣传报道方案,形成常态化的学雷锋活动宣传报道机制。
延伸触角,广辟渠道。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青少年,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多开辟群众乐于接受的渠道,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到学雷锋活动中来。
找准切合,增强效果。要把学习雷锋精神与全市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并纳入测评体系考评;与爱国主义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把集中活动与日常学习、工作结合起来,统一活动与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结合起来,实现学雷锋活动与其他工作相互融合、协调推进,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积极创新,扩大影响。坚持以创新精神推进学雷锋活动,使学雷锋活动常做常新,不断焕发出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