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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就能土葬,松山区殡葬管理局以罚代化?
内蒙古新闻网  12-04-05 16:3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张学生说,这些火葬费收据相当于土葬“许可证”

  松山区殡葬管理所给土葬死者家属开具的3000元《火葬费收据》

  松山区殡葬管理所给土葬死者家属开具的4000元《火葬费收据》

  松山区殡葬管理所给土葬死者家属开具的2000元《火葬费收据》

  殡葬管理所竟然为小建昌营村17名死者共同出具的一张《火葬收据单》,共计1.2万元

  张学生交了3000元钱,松山区殡葬管理所给开了火葬收据单

  近日,在赤峰市松山区安庆镇小建昌营村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松山区殡葬管理所在对该村未交钱而进行土葬的陈姓死者起尸扒坟时,阴差阳错竟然刨开了本村另外一家交钱后被允许土葬的张姓死者坟墓,此事引发争执,处理至今未果。本报记者对此事进行采访时发现,在这件事的背后松山区殡葬管理以罚代管:逝者土葬后,家属只要交纳数千元不等的钱款便相当于有了土葬“许可证”。当地村民说,交钱买逝者平安已经是当地不成文的规矩,殡葬管理所管理收取了不少此项费用。

  张学生:花钱也难买父亲安息

  4月2日,松山区安庆镇小建昌营村2组村民张学生向本报记者讲述,2011年11月份,他的父亲张永祥病逝。老人土葬后不到1个月,张学生就接到了松山区殡葬管理所通知,要求缴费3000元,才准予其父亲尸体仍在原地安葬。为了遵照要求,又为了给老父亲保全遗体,张学生通过该村党支部书记贾学平向松山区殡葬管理所交了3000元钱,被允许就地土葬。殡葬管理部门为张学生出具了一张《火葬费收据》,从此单据上记者发现,在应交费用一栏中明确写有:火化费:280;车费:280;租棺费:100;骨灰、盒袋:1400;其它:40【赤财综字(2001)第666号、NO.0012413】。

  逝者张永祥没有被火化,收费单据上为何产生了相应费用呢?对此,张学生说:“殡葬管理所都是这么给开的单据,村里交钱给亲友办土葬的人也收到了这样的单子。”

  “我们以为有了这张收据就能让父亲安息地下了,可谁想到,今年3月份,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父亲的坟竟然被殡葬管理所所长张?????某带人给挖开了,父亲的遗体也被运走了。”张学生向记者介绍,今年3月15日,家人突然接到村委会通知,说殡葬管理所所长带人将其父尸体从坟墓里挖出来运到了殡仪馆。起初,张学生等亲属并不相信,“交钱了,不会被挖尸吧。”于是,他们急忙赶到父亲的坟前查看,墓地一片狼藉,棺木被打开,尸体不见了。后来得知,本村陈姓村民去世后,家属没有交钱就进行了土葬,殡葬管理所人员得知后前来强行挖坟,结果出现差错,将张永祥的坟扒开,运走了尸体。

  张学生家发生的事情在小建昌营村可谓尽人皆知。记者在该村采访时,很多村民感慨道:“这种现象已经存在了四五年了,现在村里有去世的人甚至都要偷着埋,一旦被发现就必须交钱,人活着不容易,死了也别想肃静,照样扒坟折腾你。”

  家属交钱死者可以土葬

  在接受采访时,小建昌营村一村民告诉记者,他的老伴和他的母亲是在去年相继过世的,土葬后不久,村党支部书记贾学平就通知他去松山区殡葬管理所交费1万元,否则尸体将被强制火化。后来通过找关系,他交了4000元钱才将此事了结,亲人坟地免于被扒。另一村民对记者说,他妻子是2010年去世的,土葬后40余天接到了村里的通知:要求去殡葬管理所交款4000元,否则尸体将被强制火化;他交了这4000元,但是殡葬管理所开具的收据上却写着3400元,工作人员说少的600元钱给举报人了。

  在同村另一居民家中,记者看到了殡葬管理所为土葬死者亲属开具的合法火化证。该村民介绍,亡者为其母亲,2009年去世后不到1个月,殡葬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就来到家中交涉此事,称私自土葬违反了国家法律,必须交罚款5000元。后来,经过协调交了3500元,并得到了合法的火化证,保住了母亲的全尸。记者看到火化证上面盖有“松山区殡仪馆”公章。

  受访村民还介绍,村子里有殡葬管理所的线人,线人举报后殡葬管理所会给相应的好处费。

  在其他几户村民家中采访时,记者也看到了殡葬管理所开具的《火葬费收据》,在应交费用一栏里也填写着数额不等的火化费、车费、租棺费、骨灰盒袋等费用数额,并盖有松山区殡仪馆或者松山区殡葬管理所的财务章。村民们称,这些费用都是在交钱时殡葬管理所随便填写的。然而,在这些收费单据中,有一张竟然是为小建昌营村17名死者的亲属统一开具的——【赤财综字(2001)第666号、NO.0010433、盖有松山区殡葬管理所财务专用章】,单据姓名:安庆小建昌营(17人),火化费12000元。死亡原因、住所等其它栏里全为空白。

  “殡葬管理所将收上去的钱按照火化费给逝者家属开具正规的收据单,其实并没有产生这笔费用,至于钱装到谁的腰包就不好说了。”一村民对松山区殡葬管理所的做法表示质疑。

  村主任:收多少钱没准

  4月2日上午,记者在小建昌营村见到村委会主任张子臣,据其介绍,由于农村的传统习俗等原因,村民一般都选择土葬,但是如果被举报,殡葬管理所就会派人来收钱。至于交多少钱,不固定,困难的家庭可能少交一些,原来最少是5000元,现在最少是3000元。死者家属交完钱后,殡葬管理所给开《火葬费收据》。其他村子没有人举报土葬,但是小建昌营村,肯定有人举报土葬。

  关于张学生父亲的坟被扒开一事,张子臣说,村委会出面做过调解,想让殡葬管理所退回张学生交的3000元钱,然后再给家属1万元钱的安葬费,但是殡葬管理所只同意给6000元,其中还包括之前交纳的3000元“土葬费”,因此,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殡葬管理所:拒绝接受采访

  针对此事,4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松山区殡葬管理所采访。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长张世哲(音译)不在办公室。随后,记者拨通了张所长的手机并说明了采访事项,张明确地告诉记者:“我没工夫扯扯(赤峰方言,普通话译为:搭理、理睬)你!”随后挂断了电话。

  4月3日上午,记者再次致电安庆镇民政助理崔国生了解当地殡葬管理工作。崔国生说,小建昌营村属于火化区,死者按照有关规定必须进行火化,但是目前,当地的火化率很低。殡葬管理所在该村有线人,举报一次奖励500多元,如有村民为亲人土葬,他们会来人进行经济处罚,通过讲情可能会少罚一些。

  按照政府部门有关殡葬管理的规定:推行火葬,节约土地,在火葬区内,遗体一律实行火葬,有土葬习俗的少数民族除外……

  【链接】

  ●《人民日报》2009年12月8日报道:河南南阳农村一些地方以罚代化,只要向有关部门或村干部交3000~4000元,就可土葬;还有的地方以罚代管,等逝者土葬后,再找上门罚款,不交钱就以起尸火化相要挟。死者家属只好交钱买平安。

  ●新华网2005年6月报道:在黑龙江省林口县农村有一件怪事:村民去世后,不会被要求必须对尸体火化。等村民土葬完毕,再来收钱,如果不交钱,会被强制起尸。

  ●有评论者说:“交钱可土葬”是官僚腐败中最低级“钱权交易”,没有官员不知道这是违法乱纪;可是这种违法乱纪为何在阳光下无人问津呢?到底是官员不知道法律,还是知道了在故意放纵?“交钱可土葬”是出卖法律。(文·摄影/记者汤 军 周建军)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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