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妇联获悉,从本月开始,自治区妇联在全区旗县以上妇联组织开展的“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进入调研阶段。
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在全国县以上妇联组织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的意见》精神,自治区妇联决定在全区旗县以上妇联组织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今年1月至3月为活动的准备阶段,4月至5月为调研阶段,6月至10月为实施阶段,11月至12月为总结阶段。在调研阶段,妇联组织的干部将深入联系点,面对面了解妇女群众需求,心贴心体察妇女群众疾苦,重点调查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单亲贫困母亲、空巢老龄妇女等弱势群体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实施阶段,妇联组织将把本地区调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梳理,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对策建议,通过报送信息、参加各类联席会议等渠道,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呼吁反映,推动出台相关法规政策、纳入政府改善民生重点项目,切实推动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活动要求各单位下基层要做到“八个一”,即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一次联谊活动,参与一次集体或公益劳动,结好一批帮扶对子,搞好一次走访慰问,捐赠一批办公用品,联系扶持一批妇女创业就业项目,争取和引进一个项目。每个单位要建立一册妇女需求台账,每位干部要记录一本“妇情日记”、撰写一篇调研报告。(记者 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