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部指挥下,去年9月,浙江、天津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同时展开抓捕行动,现场查获“茅台”、“五粮液”等十多个知名品牌假酒1.4万瓶,另外查获的假酒制作材料可以制造市值将超过30亿元的假酒。专家指出,假酒的利润率最高可达2000%。
依据马克思对资本追逐利润的描述:“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便会践踏世间一切。”面对2000%的假酒利润,我们不免有点心惊肉跳。这同时也说明,单纯依靠法律,依靠执法者进行一场场运动式的执法,已很难遏制假酒的存在。一是暴利让制假者失去了理性,一方面不惜触犯法律威严,另一方面又对制假手段大加改进。为了制造假茅台,造假者甚至将高毒性农药敌敌畏用作原料,且称:“加入这种农药的假酒,口味上更逼近真茅台。”
如此触目惊心的制假行为,加上“真瓶装假酒”、“高仿真包装”、足以以假乱真的“勾兑调试”,让相关部门“鉴定假酒比真酒都难”,普通购买者更是云里雾里。二是执法的无法常态化,惩罚力度相对过低,无疑壮了造假者的胆。
本来造假者为了利润已经不惜一切,其趁着执法部门执法的空档,利用一些执法部门时松时紧、统一行动的运动式执法弊端,捞一把就跑,让假酒成为“小作坊大买卖”、“低成本高利润”的代名词。三是市场需求和中国传统酒文化的影响。所谓有需求就有供应。一
方面是消费者对高档名贵酒的需求,一方面是真高档酒因量少而相对高价位让人很难接受,于是假酒乘虚而入。打个比方说,一个鸡下蛋,十个人吃蛋,没有假鸡蛋那才不正常!笔者认为,假酒已不单纯是一个违法现象,它与暴利驱使、执法真空甚至中国传统酒文化均有关系。打假酒,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加重违法惩处,但消除假酒的暴利空间、市场需求,改变国人的酒文化认知,恐怕才是根本。(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