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交通肇事后逃逸,虽然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但民警经过深入调查,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当高某某得知民警在调查自己时,精神不堪重压,于4月7日主动投案自首。
3月30日,在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三角公园附近,一名妇女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撞伤,肇事者逃逸。扎鲁特旗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现场没有任何机动车拖印、碎片和血迹,属于零现场。据目击者称,肇事车是一辆绿色的电动三轮车,车厢里除坐着一名妇女外,还拉有一辆电动自行车。3月31日,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调取了鲁北镇所有路口的监控录像,终于发现了一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电动三轮车。录像显示:当时,该车从兴月小区往三角公园方向行驶,肇事后向东行驶几百米后,往南驶入了养牛小区,之后没了踪迹。
在连续多日的调查中,民警了解到,肇事的电动三轮车是荣业牌,而养牛小区里有两辆这个牌子的电动三轮车,其中一辆车的车主叫高某某。民警来到高某某家,高某某的妻子故作镇定地说,她家的电动三轮车已经好多天没骑了,现停放在皓海公司附近的一个院子里。
民警查看高某某家的电动三轮车发现,该车车厢上粘贴着几个白色大字。而监控录像显示,肇事嫌疑车上也有几个字。此外,该车的车厢右角上有明显的刮痕。见民警将调查重点转向自己,高某某害怕极了。4月7日下午,他主动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据高某某交代,当时,他骑着电动三轮车拉着妻子和一辆电动自行车回家,当行驶到三角公园附近时,由于车速过快,不慎将一名妇女挂倒。事后,他将电动三轮车转移到了皓海公司附近的院子里。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记者 徐亚军 通讯员 宁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