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呼和浩特工商局专业分局开展印刷品广告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了印刷品广告形式与广告内容不合法两类行为。
针对印刷品广告形式不合法的行为,该局在辖区内重点整治了不按核准名称、规格、样式发布固定形式的印刷品广告,查处了在首页使用主办、协办、出品人等容易与报纸、期刊混淆的用语以及将公司名减缩为固定“刊名”的行为,严禁有意隐匿“广告”、“DM”名称,严查未在每页外侧上角标注“广告”字样以及有意缩小、淡化“广告”字体字号的印刷品广告。
在查处内容不合法的印刷品广告过程中,呼和浩特工商局专业分局严格筛选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中的非广告信息内容,如人物简介、专访、小说等具有图书、期刊、报纸等出版物特征,并对利用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了整治。
同时,该局以3.15维权活动月为契机,加大对印刷品广告经营业户和消费者的广告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增强消费者对违法违规广告的鉴别能力;突出12315申诉举报在印刷品广告监督方面的作用,开启广告违法行为举报绿色通道,强化消费维权,鼓励广告经营业户自查自纠,确保辖区印刷品广告市场规范、有序。(内蒙古新闻网 范悦怡 通讯员 闫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