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确定了2012年鄂尔多斯市将在医疗保险方面重点做好八项工作,为民众看病就医开出“良方”,努力实现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不断筑强百姓健康保障网。
这八项重点工作分别为:一是巩固和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到今年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55万人;二是减轻医疗保险缴费负担,稳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三是加快步伐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四是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强化“两定”机构动态管理;五是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探索统筹城乡的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六是继续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七是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八是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等工作。
为确保八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工作会议同时明确了切实有效与工作配套的八项保障措施。一是以“五险联动”为手段,加强社保稽核、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实现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继续做好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减轻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最低缴费基数由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80%调整为60%;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成年人由每人每年3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28元,未成年人由每人每年19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14元;三是出台市级统筹配套文件,统一全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就医、报销等政策及经办流程,争取实现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四是继续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建立完善医疗保险诚信等级评价制度,不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服务行为;五是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并对自行开展试点的地区加强指导、总结经验;研究制定“五七工”参保政策;六是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广东省好的做法,稳步推进按病种结算、总额控制和按人头付费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形成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支付制度,严格控制次均住院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七是加大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基数稽核力度,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确保医疗保险基金足额征缴,到年底完成7.7亿元的征缴任务;完善基金预算制度,推进网络即时监控,加强基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反欺诈工作,配合做好国家基金审计工作,认真开展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八是不断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继续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探索建立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结算协作机制。(杨玲荣 梁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