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领导重视,狠抓防火责任落实。
为了切实加强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旗人民政府分管农牧业副旗长为总指挥,旗人民武装部、公安局、林业局、农牧业局、交通局、森林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总指挥,旗财政局、发改局、卫生局、气象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草监所、移动通讯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具体负责全旗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协调解决扑火救灾工作的重大问题,指挥调动扑火救灾工作急需人员、物资和装备,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林业局,具体负责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日常巡察、防火预警等工作。全旗细化了35个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明确了工作责任,具体责任到人,形成了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成员单位领导具体抓,各镇人民政府直接抓,嘎查村日常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机制,强化防火工作措施。
为了确保全旗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落到实处,全面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鄂托克前旗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的通知》、《鄂托克前旗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鄂托克前旗森林草原防火年度工作安排》、《鄂托克前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考核办法》等工作措施,旗人民政府每年召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例会,部署防火任务,落实防火责任,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常态化管理。并与各镇人民政府、各镇人民政府与嘎查村层层签定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旗、镇、嘎查村三级防火网络体系,使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落到了实处。
三是强化宣传,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为了增强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信息等宣传媒体,通过出动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发放草原防火知识手册、致农牧民朋友一封信、在电视台发布森林草原防火通告、主要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设立永久性防火警示牌等形式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扩大草原防火宣传面。积极开展“草原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和“送法下乡”活动,每年都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森林草原防火法规政策进行重点宣传,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意义,真正做到草原防火人人有责,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了广大农牧民群众防火意识,把草原防火工作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提高警惕、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四是加强巡查,消除草原火灾隐患。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原则,实行草原防火值班制度、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和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完善值班记录,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及时关注国家卫星气象中心遥感监测的“气象卫星森林草原火情监测信息,积极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的应急准备。加大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巡查,旗森林草原防火各成员单位在森林草原防火管制期,派出草原消防车和执法人员对全旗森林草原进行定期巡查,对进入草原的过往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在重要路口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从源头上堵死可燃物带进草原,尤其在清明、“五一”、“国庆节”、冬至、春节等重要节日,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范监控,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同时,我们还将全旗410名护林员和草原管护员聘请为森林草原防火信息联络员,分布在全旗68个嘎查村,加强日常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补救、及时报告,全旗形成了“专业为主、专群结合、群防群制”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格局。
五是科学管理,加强防火项目管理和队伍建设
为了切实加强草原防火项目管理,在草原防火项目实施中,鄂前旗按照农业部和自治区农牧业厅的要求,建设了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购置了草原防火专用仪器设备,项目建设达到设计要求,基本完成了建设任务。国家草原防火物资总投入200万元,地方匹配资金20万元,国家以117万元统购设备分配地方,其中建设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400平方平,购置仪器设备机具513(台、套、个),快速扑火车2辆,后勤保障车1辆,防火指挥车1辆,风力灭火机150台,卫星电话3台,手持GPS定位仪10部,野外生存装备50套,防火服300套,并对现有的专用防火车辆、灭火器具、通信器材进行科学管理、定期检修,确保设备状态完好。同时,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100名专业人员参与了上级防扑火技能和实战指挥能力培训2次,理论培训6次,并深入乡镇实战演练扑火4次,进一步提高基层扑火队伍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马学忠 斯旺 王依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