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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本报评论员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只要触犯法律,都将依法处理,决不姑息。”日前,中共中央对薄熙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公布对尼尔·伍德死亡案进行依法复查结果并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的衷心拥护,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普遍共识,凝聚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力量。

  无论是作出依法依纪予以彻底查清的果断决策,还是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无论是采取正确有力的各项措施,还是将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央的处理决定,既是落实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也是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之举。同时也充分说明,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决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殊党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任何人触犯法律都将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作为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对于稳定社会秩序、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公民权利,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面对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思想多样、利益多元的新形势,只有所有社会成员都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才能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创造良好社会氛围,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也才能谈得上实现公平正义、推进社会和谐。

  严密的组织纪律性,是我们党的一个鲜明特征;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是我们党的重要优势,也是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对党员干部而言,如果说遵守国家法律是基本义务,那么遵守党的纪律则是基本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就是时时处处模范践行国家法律,遵守党的纪律就是要首先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王立军事件、尼尔·伍德死亡案件和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再次警示我们,只有坚决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法律、纪律和道德的底线,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才能真正做到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奉公如法则上下平,上下平则国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要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圆满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必须依靠全体人民的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不断增强纪律和法治观念,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我们才能更好地增强党和国家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环境,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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