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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拆除封条 一宾馆负责人被拘
内蒙古新闻网  12-04-18 15:33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4月16日,临河区嘉能商务宾馆负责人马某因擅自拆除消防部门查封的封条,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4月13日15时许,临河区消防大队接到举报称:位于团结路的嘉能商务宾馆开业前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开门营业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宾馆作出临时查封的行政处罚,并在宾馆的总配电箱上贴了封条。4月16日下午,执法人员在对嘉能商务宾馆进行复查时,发现封条被拆封。随后,消防大队监督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根据证人的证言以及当事人的陈述,证实是该宾馆负责人马某擅自拆封启用查封部位。《消防法》第64条第6项规定: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或部位的可以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据此,当日,马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记者 白忠义 通讯员 张中炜)

[责任编辑 王美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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