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基层干什么】
核心提示:党员干部下基层要围绕“三农三牧”工作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多干促发展、惠民生的事,多干得民心、解民怨的事。
从大的方面讲,要牢牢把握以农牧民为本的根本原则,尊重农牧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紧紧依靠农牧民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的改革发展;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牧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三农三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农牧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农牧民的长远利益;要在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改革发展中提高农牧民素质、培养新型农牧民,以农牧民的全面发展促进“三农三牧”问题有效解决。具体讲,“三农三牧”问题的核心是农牧民问题,而农牧民问题的根本是利益问题,利益问题的关键则是收入问题。所以,我们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着眼点要放在帮助农牧民增收致富上。
(一)党员干部下基层要致力于农牧民增收
2011年与2000年相比,我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由215元扩大到335元,扩大了120元。2011年6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我区城乡居民收入2015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20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今后4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这是一项历史性的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再看我区2010年农牧民家庭收入来源,在人均纯收入5530元中,工资性收入1036.78元,居全国倒数第3位,略高于云南、新疆;家庭经营纯收入3669.93元,居全国第5位;财产性收入164.26元,居全国第16位;转移性收入658.61元,居全国第5位。数据表明,我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家庭经营收入,在生产方式比较粗放的情况下家庭经营收入尚且能占较大比重,可见其潜力还比较大;收入来源的主要差距在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需要创造各种条件让农牧民增加更多的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这些就是我们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帮助农牧民增收致富的着力点。
增加农牧民的家庭经营收入,关键是提高农牧业劳动生产率,途径是引导农牧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大力扶持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鼓励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推进适度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流转土地草场的农牧民从中还可以获得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
增加农牧民的工资性收入,关键是创造条件让农牧民自主创业和转产转移就业,途径是坚持城乡统筹,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各种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更多适合农牧民转移就业的岗位,并做好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
增加农牧民的财产性收入,关键是善于把资源变为资产、资产变为资本,途径是认真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鼓励农牧区集体和个人以土地、草场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参与当地资源开发建设,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的要求,先行先试,创造性地建立发展成果共享、实现共同富裕的机制。
增加农牧民的转移性收入,要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惠牧补助奖励政策的同时,按照在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提升统筹层次和实现制度统一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的要求,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从条件具备的地区起步,让农牧民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养老医疗保险待遇,实行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切实提高低收入者收入。
(二)党员干部下基层要致力于消除贫困
帮助农牧民增收致富,还要搞好扶贫开发,努力消除贫困,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2011年11月29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宣布,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去年12月初,我区将扶贫标准调整为农民人均纯收入2600元以下、牧民人均纯收入3100元以下,分别比国家新标准高300元和800元,比我区原有标准高1040元和1300元。按照新标准,全区还有266.6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下。
我区决定把扶贫开发作为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区的重大战略任务,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举全区之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到2015年全区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贫困人口减少150万;到2020年,266.6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率先在我国西部地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力争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时实现这一目标。从今年开始,我区将实施贫困家庭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努力使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找到一份可靠的工作、得到一份稳定的收入。
扶贫攻坚的核心是增收攻坚。我们要把促进贫困人口增收作为扶贫开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着力支持扶贫人口发展生产和转移就业,确保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持续稳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着力支持贫困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探索建立共同富裕机制。
(三)党员干部下基层要致力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党员干部下基层,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要帮助基层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培养新型农牧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是做好“三农三牧”工作、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总抓手。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是“三农三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重大举措。千百万农牧民是发展现代农牧业的主体,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主体;没有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便没有现代农牧业,也没有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农牧业现代化首先需要农牧民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首先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干部下基层,要把培育新型农牧民这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四)党员干部下基层要致力于基层党组织建设
党员干部下基层,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一项重要任务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基础,也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我们要按照情况摸准、问题找准、等级定准的要求,深入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基层党组织状况,切实把底数查明、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搞清。
要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委评定的程序规范操作,运用“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7项分类定级指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为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做好前期准备。搞好分类定级,核心在于科学分类,把等级定准。按照“五个好”的要求,把先进、一般和后进的标准细化、量化、具体化,使分类定级标准富有操作性、更具针对性。
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取得实效,办成群众满意工程,整改提高是关键。我们要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帮助基层党组织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注重发挥先进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使先进的更先进、一般的争先进、后进的赶先进,做到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新的提高、都能晋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