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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商局部署“五一”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内蒙古新闻网  12-04-25 08:5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内蒙古工商局了解到,为切实维护“五一”期间食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治区工商局就加强“五一”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工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与协调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机构分工负责抓。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和监督责任制及基层工商所监管岗位责任制的要求,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责任制落到实处。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与卫生、质检、食品药品、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切实形成监管合力。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果断妥善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建立健全应对食品突发事件的机制和制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程序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确保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各级要采取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工作的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确保“五一”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全区各级工商部门要针对“五一”食品市场的特点,认真总结以往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经验,及时认真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五一”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突出检查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尤其要加强对乳制品、肉制品、粮食制品、食用油、白酒及儿童食品等品种的检查力度。要着力抓好旅游景区、车站的食品监管,切实加强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本地消费品市场和节日市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五一”食品市场秩序。

  各级工商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执法,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的高度,切实提高对“五一”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依法加强“五一”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创造良好的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内蒙古新闻网李中锋  通讯员王军)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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