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兴安盟行署召开全盟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11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盟委副书记、盟长邓月楼强调,要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发展大局,做好当前工作,努力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邓月楼指出,当前,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在抓政策和工作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要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时刻紧绷反腐倡廉这根弦,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政令畅通、和谐稳定、规范高效的良好环境。
邓月楼要求,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认真治理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着力解决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招投标代理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严格禁止权力介入。依法治理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严格落实征收补偿各项政策规定,严禁非法强制拆迁,依法严厉查处暴力拆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坚决防止非法批地批矿、非法出让土地矿产以及权钱交易等行为。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制度,加大对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等问题的治理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自治区的《实施意见》,对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止水利建设和水资源开发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制止与民争利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搞好入户抽查、调查,进行底账核实,确保监督检查管用到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信访投诉检举揭发的与民争利行为,经核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邓月楼强调,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推动中央、自治区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要研究政策、吃透政策,搞好协调对接,确保将政策、规划中涉及的每一个项目都落到实处。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落实政府投资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对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的督查。特别是对鄂尔多斯对口援建项目和整村推进、移民扩镇、连片开发等重点扶贫项目,要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和审计,保证政策资金落实和项目实施效果。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强化对草原生态补奖、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温室大棚补助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资金和社保、低保、新农合、扶贫微贷、贫困户扶持等民生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认真开展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实行全程跟踪,认真解决、及时纠正建设资金使用、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对新农合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程序规范、运行高效、监管到位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认真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确保草原生态持续改善、牧民收入不减、牧区和谐稳定。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邓月楼指出,要加强软环境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放开对社会资本投资的限制,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使用。深入开展纠风治乱活动。加大对行政审批部门、项目推进部门和服务窗口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处罚、审批行为。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狠抓“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强化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落实政策、解决问题、服务基层的能力。要恪尽职守,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为实现兴安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会上,盟监察局、盟农牧业局、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卫生局和突泉县政府的负责人,围绕做好本系统、本地区廉政工作分别做了发言。(张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