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耕地种了10年的杏树,一夜之间被人连根拔起60株。在土左旗察素齐镇朱尔沟村,一直靠卖杏维持生计的李润生老人抚摸着被折断的杏树的根须,既痛苦又气愤。
土左旗77岁的农民李润生,在110国道上的土左旗新气象站对面有一片杏树林,为了扩建110国道,政府向李润生征用了部分耕地,并划了白线。白线以南为政府征地,上面的杏树政府以每株600元的价格进行赔付,白线以北仍然为老人的耕地,杏树同时得以保留。
4月21日早晨5点,李润生早早来到自家地里,却看到有6个人在地里埋树。看到老人过来,埋树的人说:“我们没看清线,把白线北边的杏树也挖起来了,现在给你埋回去,另外赔偿你3000元。”
老人当时以为仅仅是挖错了树,就只收了对方2000元,还安慰这些人说:“没事,还回来就行。”
埋树的人走后,李润生老人清点发现,一共有60多株杏树被误挖。虽然有56株杏树被送回,但这些树的根已经被挖断,埋回去很可能难以存活。而旁边没有被挖走的杏树,已经开花了,这次错误的挖掘导致这些树错过了花期。李润生老人拿不准该怎么办,就给在呼市工作的儿子马建强打了电话。
“我回来就把他们的赔偿金送回去了,我认为我们应该获得更多的赔偿,老人靠卖杏为生,每年都去110国道边卖杏,一株杏树的收入应该有几百元。因此,我认为一株杏树应该赔我们1000元。”马建强告诉记者。
4月24日,马建强以盗窃杏树为由向土左旗公安局报案,土左旗公安局刑警一中队的李警官找来相关人员做了笔录,通过分析案情认定,误挖杏树的人属于过失,且误挖后没有逃走,有归还杏树,主动赔偿的情节,所以该案件是一起民事经济纠纷。
4月24日晚,马建强一家与误挖杏树的人达成和解,对方一次性赔偿马建强41000元,对此赔偿结果,马建强一家表示满意。(记者王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