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来自甘肃省天水市的8名农民工到海勃湾千里山工业园区内一企业在建工地打工,工程完工后,包工头却以种种理由拖欠工资。眼看着春节临近,6.5万多元“血汗钱”无法拿到手,这8名农民工来到海勃湾区劳动监察大队求助。在劳动监察部门的协助下,近日,8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拖欠工资。
去年10月初,来自甘肃省天水市的8名农民工跟随包工头孟某到海勃湾千里山工业园区内一企业在建工地打工,孟某的身份其实只是这处工程的分包人。经过2个月施工,工程完工,经计算,8名农民工应领工资65156元,但是孟某以种种理由推脱。今年1月10日,8名农民工以“施工企业拖欠工资”为由,向海勃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海勃湾区劳动监察大队在收到劳动者投诉书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这处工程属于总承包人闫某个人承包,而孟某是工程的分包人。由于没有《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用工主体,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拖欠工资属于孟某个人欠款行为,因此案件不属于劳动监察案件处理范围。
考虑到8名农民工急着拿钱回家过年,海勃湾区劳动监察大队一方面建议他们到法院起诉孟某,并帮助联系了海勃湾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一方面多次联系相关当事人协商处理此事。4月24日上午,经过工作人员几个月的不懈努力,工程总承包人闫某表示愿意垫付孟某所欠的65156元劳务费。目前,8名农民工已经拿到了工资。(记者 强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