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正式公布施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推动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自治区总工会与呼市总工会昨日上午在呼市启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月,依法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
目前,自治区女职工已达186.7万人,占职工总数的30.7%。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对象、利益诉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为此,自治区把5月定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月,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月进社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督促用人单位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解除女职工后顾之忧。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层层组织开展培训、讲座、咨询等活动,让女职工和女农民工熟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适用范围、保护标准、生育待遇、禁忌劳动范围等相关内容。
各级工会组织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特别是对非公企业和女职工较多的商贸流通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的调研,及时发现和反映女职工特殊权益受到侵害的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会的主张和建议,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主动参与人大和政府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法律责任,依法保障女职工的职业安全和身心健康。(记者 张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