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老龄委了解到,首府正在为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2011年高龄津贴。全市共有13037名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将享受政府高龄津贴。
据了解,按照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呼和浩特市对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低收入和无固定工资收入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每人每月300元。
目前,自治区去年底拨付呼和浩特市的高龄津贴补助630万元、呼和浩特市财政对市四区2011年配套的266.64万元及2012年配套的261.59万元高龄资金已拨付到位。
据介绍,托县从2008年对辖区内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100元的敬老金,从2011年起对80岁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和林县于4月30日对2011年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全部以“一卡通”形式兑现。回民区5月4日开始陆续为辖区80岁低收入高龄老人发放银行卡,现有4个办事处的301名高龄老人受益。为方便高龄老人使用银行卡,他们积极与金融部门协调,开通手机短信提示及网上查询免费服务。新城区、玉泉区、赛罕区已经进入发放准备阶段。其余旗县正在协调财政及金融部门落实2011年高龄津贴配套资金及发放工作,力争近期将2011年的高龄津贴全部补发给老年人。(记者 孟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