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4月末,全市累计组织入库各项税收105315万元,同比增收6294万元,增长6.4%。完成市政府预算任务364100万元(车辆购置税除外)的26.8%,慢于时间进度6.5个百分点;完成自治区国税局指导性收入计划327180万元的32.2%,慢于时间进度1.1个百分点。其中,增值税入库78385万元,同比增收4193万元,增幅6%。消费税完成4679万元,同比增收370万元,增长9%;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14448万元,同比增收844万元,增长6%。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累计入库17万元,因政策调整比上年同期减收60万元,减幅78%。车辆购置税累计入库77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947万元,增长14%。
4月份,乌兰察布市国税系统组织入库各项税收20443万元,同比减收5758万元,下降22%。除消费税呈现增收外,其余税种均呈现减收态势。其中,增值税入库13742万元,同比减收5236万元,减幅28%,环比减收18768万元,减幅57.73%(主要是集宁的内蒙古东送电力管理所3月入库11787万元,同比增收9300万元,增长373.9%。该企业3月份根据内国税发(2012)52号文件要求对纳税申报期限进行了调整,一次申报了1、2两个月的税款,但这属于税款入库时间调整产生的增收,4月恢复正常。由于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调整,内蒙古电管局4月份进项税大于销项税形成大量增值税留抵税额使4月集宁的内蒙古东送电力管理所增值税零入库,同比减收2902万元。此外,乌兰察布电业局入库668万元,比上年同月减收1711万元,这是4月税收减收另一个原因。
目前,宏观经济运行下行风险和通胀压力不断加大,全市经济形势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为了积极应对税收不利形势,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顺利完成,乌兰察布市国税局多次召开税源分析会,认真研究经济税收形势以及前两个月税收减收原因,不断明确组织收入工作思路和措施,分解下达收入目标,坚定信心,力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进入3月份以来,为强化组织收入工作,成立了以市局领导牵头、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税收工作督导组,具体负责税收收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包片、部门包点”的收入督导制度。各级领导亲自参与到税源调查、纳税评估、政策辅导、纳税服务等工作中,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共同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组织收入工作顺利完成提供坚强的后盾。同时,不断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监管,及时了解重点税源行业、企业、新增重点项目的生产经营信息以及变化情况,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确保大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