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的羊少了,但收入却没有减少,草场退化有所恢复。有了国家的各种补贴,我们不再愁吃喝,对未来充满信心。”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淖尔苏木的牧民祁金锁向记者介绍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后,牧区生活的改变。
“草原新政”惠及生态与民
为了保护生态,我区实施退牧还草的政策,使草原恢复了生态平衡,拓展了可持续发展空间。
2011年6月16日,我区启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作为草原大区,我区每年拿到的补助奖励资金达43亿元,是国家总投入的1/3,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让草原保护有了强大的经济支持。正是因为有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去年,我区草原建设总规模达到6721万亩,草原植被盖度达到38%,提高了1个百分点。
草原在变绿,同时,自治区政府想方设法增加草原农牧民的收入。通过分析发现,内蒙古农牧民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最大的是工资性收入,低于全国20个百分点,增加农牧民工资性收入是赶上全国水平的突破点。
因此,自治区政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农牧民转移就业能力。落实支持乡镇企业、农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等政策措施,开展休闲农牧业试点示范,增强吸纳农牧民就业能力。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对农牧民就业创业的指导,把就业创业培训与龙头企业基地建设、职业农牧民培养、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提高农牧业的比较效益。
在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今年第一季度,通过矿地共建等方式征集就业岗位2000多个。其中,安置牧区转移就业人员300余人,举办各类牧区转移技能型培训6期,培训人数400余人,培训就业率达80%。
补奖资金让农牧民得到实惠
截至今年3月底,我区将今年国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37.66亿元全部下拨盟市,此项资金补奖政策覆盖全区10.2亿亩可利用草原,涉及5567个嘎查村,共有146万户从草原补助奖励机制中获得实惠。
此次下拨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包括禁牧补贴、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和牧民生产资料补贴资金。此外,自治区对牧区补贴的配套政策资金也在陆续下达,包括畜牧业良种补贴、牧业机具购置补贴、牧民草原管护员补贴和生态转移安置资金。今年自治区与盟市共安排转移安置资金4亿元,还安排优质高效草牧场建设资金2.2亿元,自治区有关部门正在编制实施方案。
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将国家草原生态补奖资金及时发放到牧民手中,自治区要求盟市有关部门接到指标文件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相关旗县。旗县财政部门在接到补奖资金指标后,要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70%的禁牧和草畜平衡补贴资金。对经检查核实确实履行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的牧民,在今年11月末之前拨付其余30%的资金。
种种补贴的下发,让草原牧民实现了减畜不减收,为草原增绿、农牧民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记者王树天)